一、侧重不同的两种规律观
确认规律是物质客体与物质联系之间有相当深度和广度的必然转化,这看起似乎与列宁的“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 〖94〗这一论述相矛盾,但实质上两者是一致的:它们都坚持从事物本身出发去认识规律。虽然,两者的侧重确有不同,这种不同是由于社会发展以及人们所要解决的历史任务不同造成。列宁处在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激烈对抗的无产阶级革命时期,虽然也要从俄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去指导无产阶级革命,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共同性(如夺取政权),使他不能不从两者之间的关系中寻求指导无产阶级革命的规律,着重于与人为自然立法等唯心主义规律观划清界限。但随着社会的继续发展和人们所要解决问题的改变,人们对规律的理解就必须深化,我们可以从毛泽东和邓小平的著作中看到,这两位无产阶级领袖在将马克思主义结合到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十分强调规律对相应事物的结构、性状、特征等自身规定性的依附关系,侧重于规律与事物本身对应的层次性和系统性。我们若想更加有效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必须继承和深化毛泽东和邓小平的规律观,对规律的本质作本文开头那样的表述。
毛泽东在1936年6月所写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曾经清楚地指明:“由此看来,战争的情况不同,决定着不同的战争指导规律,有时间、地域和性质的差别。……我们研究在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各个不同性质、不同地域和民族的战争的指导规律,应该着眼其特点和着眼其发展,反对战争问题上的机械论。”〖95〗正是在这种规律观的指导下,毛泽东不仅研究了战争的全局、革命战争的全局、中国革命战争的全局,而且,还历史地回顾了从1924年到1936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战争的历程,全面地阐述了中国革命战争的四个特点,以及由此制定的战略战术,环环相扣地解决了战略防御中的退却、反攻、兵力部署以及战术运用等一系列问题。到了1941年5月,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中,更用精炼的语言,把这种做法概括为“实事求是”的态度(实事求是现已成为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思想路线),他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96〗毛泽东对规律的理解是独树一帜、丰富而系统的。
同样,邓小平在1943年写成的《根据地建设与群众运动》一文中,有两节专门探讨“根据地建设的规律”和“群众运动的规律”。邓小平引用彭德怀的看法说明“一个革命根据地除了必须具备的地理、敌情、时机等条件外,其本身必须具备着革命的武装、政权、群众组织和党等四种力量。”他在批评几种机械论观点的同时,通过对一些生动实例的分析指出:“党的指导要依据于当时当地的情形,提出当时注意的中心。……这样就抓住了规律性,……因而获得了伟大成绩。”〖97〗邓小平还示范性的概括出四条“指导根据地群众运动应掌握的规律。”“第一是发动群众,在发动群众中组织群众、武装群众;第二是在发动群众之后,立即注意整理与健全群众组织生活;第三是在发动与组织群众中注意群众的政治教育,……使群众形成一个自为的阶级力量……,以巩固既得的政治经济权利;第四是把群众的经济斗争政治斗争约束于统一战线范围之内。”他强调:“不了解这些发展的规律,……也就不能保卫其既得的利益。”〖98〗全国解放以后,邓小平始终坚持“马列主义要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并在1962年7月接见共青团三届七中全会代表谈论怎样恢复农业生产时,针对习惯于搞全国性群众运动的片面做法指出:“现在要冷静地考虑这些问题。过去就是对这些问题考虑得不够,轻易地实行全国统一。有些做法应该充分地照顾不同地区的不同条件和特殊情况,我们没有照顾,……看来这是搞不通的。”〖99〗他在1978年12月评价“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的意义后,紧接着讲到:“不但中央、省委、地委、县委、公社党委,就是一个工厂、一个机关、一个学校、一个商店、一个生产队,也都要实事求是,都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想问题、办事情。”〖100〗
这些论述与毛泽东由战争、革命战争、中国革命战争以及由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的思想完全一致。我们可以从中体会到,以列宁关于“规律就是本质的联系”这一概括为依据的规律观,主要针对把规律看作人为自然立法的唯心主义观点提出,侧重于思想认识领域。毛泽东和邓小平则直接(相对而言)为着指导革命和建设的社会实践而研究,更易于觉察规律与受它支配的事物相对应的发展性与系统性,其深度和广度都不是思想认识领域所能限定。当前的国内外形势更加错综复杂,我们更应该深刻领会新中国二代领袖人物阐述规律性的精神实质,树立规律同相应事物紧密相联,内在关系十分丰富的唯物辩证观点,使之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二、规律之间十分丰富的内在关系
确认规律与相应事物之间相互对应的紧密联系,树立有层次成系统的规律观,我们就能自觉地对不同规律之间丰富多采的内在关系进行切实的研究,就能深刻的意识到:如同规律所支配的事物发展过程本身那样,规律之间除了普遍与特殊、自然与社会、以及此为彼代的内在关系之外,还有相反相成、相辅相成、顺序产生、共成系统等等丰富的内容。
对于规律之间相反相成的关系,我们可以从社会经济的总体活动中看到:产品公平自由的竞争,能促进市场的繁荣,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但伪劣假冒商品的泛滥,则会严重干扰正常的商品流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管理的情况也与此类似,制定和健全从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规章制度,能保证企业协调一致的运转,产生良好的效益,倘若听任个别领导人独断专行,则企业的命运将取决于该领导人的素质与能力。企业的这两种不同的前景,是两种相反相成规律的不同支配所致。
不同规律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屡见不鲜。特殊规律与普遍规律之间实质上就是互为补充的。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既受它作为某一阶段的特殊规律支配,又受产生这一阶段的全过程所遵循的基本规律制约。例如市场经济的运行,既受市场竞争规律支配,又被价值规律、供求规律、乃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社会基本规律制约。再如国家调节市场的内在规律与市场引导企业的内在规律之间也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共同决定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状况。
规律之间顺序产生的关系也比较明显,一直为人们所强调的此为彼代的关系,实质上就是顺序产生的具体表现。事情十分清楚,在商品经济未发展成市场经济之前,市场经济的特殊规律是不可能表现出来的,商品经济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不仅有时间上前后相随的关系,在内容上也有承续互补的关系。
至于说不同规律能够共成系统,这在系统论得到深入研究广泛传播的今天,也不难理解。在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大系统中,从行业上,可分为农、林、副、牧、渔、重、轻、商等等不同的子系统;从地域地形上,可分为沿海、内地、高原、平原、山地、丘陵,以及东南西北中等等有不同经济特色的地区,从行政级别上可分为中央、省市、地县、乡村等单位,它们的经济发展既遵循各自不同的特殊规律,又受国家的统一指导与调控,处于相互制约之中。国家要均衡持续地发展国民经济,各行业、各地区、各单位要想在繁荣市场中占得应有之地,都不能不兼顾规律的系统性。在规律的系统性方面,自然科学的发展早已作出有力的证明,门捷列夫的元素周期表,就是已知化学元素各种基本性质按规律变化;这些规律能够共成系统的鲜明表现。高中物理数学复习书藉中罗列的牛顿三定律,自由落体,上抛物体,斜抛物体的运动公式,以及数学中,方程式求解,直线三种关系和它们的相关定律,全都是特殊规律具有系统性的必然反映,只不过人们对社会规律(包括经济规律)的研究起步较晚,尚未充分意识到其中的层次性和系统性而已。
总之,规律之间的各种关系以及它们的系统性,虽然只能通过由它们各自支配的相应事物反映出来,规律彼此之间不能够直接地相互作用,但事物的变化发展及其结果既然由它们的内在规律决定;它们的内在规律既然与这些事物的变化发展相互依存,根据规律与它所支配事物变化发展的对应关系,深化我们对规律发展性、系统性的科学认识,仍然是十分必要的。
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两点浅见
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决策,有一个相互衔接的渐进过程,它可以分为较为明显的四个阶段:
1、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十二届三中全会之前,主要提“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
2、十二届三中全会后至十三大前,主要提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
3、十三大到十四大前,主要提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机制。
4、十四大后,主要提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仔细分析这一已成为历史的客观过程,我们就能够深切地体会到,支配着经济发展过程及其结果的经济规律,如同它所支配的经济活动本身那样,是稳定性与发展性的辩证统一。每一阶段的经济,如果没有必要的稳定性,就不可能求得发展;而没有与人民生活需要相适应的发展,经济就不可能保持稳定。与各种经济活动相伴而生的相应规律,虽然在表现上不象经济活动那样多样,易变。相应规律只能作为经济活动的变化发展达到一定深度和广度的必然表现,但经济规律决不是独立于经济活动之外,更不是纯思维推理的产物。在20世纪50-60年代,深受原苏联思想影响的人们,过份强调规律与易变现象相对立的不变性,其典型表现之一,就是断言社会主义一旦取代资本主义,计划经济就随之取代市场经济,并且是无可改变的经济模式。然而,几经曲折,人们终于认识到,原先被当作医治生产无政府痼疾唯一良方的计划经济,存在着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日益增多的社会经济信息,不能充分调动个人、企业、部门、地区的生产积极性,以及易受主观愿望和长官意志支配的致命弱点。它不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不适应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的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客观形势,实事求是光荣传统的继承发扬,终于使我们党逐步地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决策。这一转变的完成,有力地否定了计划经济所赖以确立的片面的规律观,乃是人们注重规律与相应事物之间的紧密联系;正视规律的发展性和系统性所获得的积极成果,本质上是毛泽东和邓小平规律观的继承与发扬,我们理该更加自觉地运用这种规律观,更好地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首先,我们应该加深对毛泽东和邓小平规律观的理解,大力普及他们的规律观,努力造成一种上下同心、人人自觉,探寻既有共性又各具特点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规律系统,以作为协调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不会无规律的运行;国际贸易有国际贸易的规律,国家调控有国家调控的规律,各省市县乡有与各省市县乡的历史和现状等条件相关的规律,市场引导企业,企业适应市场也有它们的相应规律,甚至个人投身市场亦应认识决定其成败的必然性。其间还有行业、职业、环境、素质等等所形成的区别。尤其在21世纪,我国大力开发西部的决策已逐步实施,参加世贸组织活动更使我国面临新的问题 ,国内外的现实都有极其深刻的变化,新的更多的客观规律有待于我们自觉的探索、认识,如果我们的国家能用几年、十几年的时间,切实认识、掌握和运用这些各有特点、共成系统的相应规律,并通过长期的实践使之不断地深化;使我国的人民都能自觉的认识和运用支配着自身生活的相应规律。那末,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能防患于未然、处变于主动,永远保持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我们应该更全面、更深刻地研究自身与规律的辩证关系,寻求运用规律的更有效方法。
以往,人们着重谈论人类只能认识规律、运用规律、才能实现自己改造世界的目的,除此之外,似乎人类在一切规律面前,全都是被动的、无所作为的。这种看法本身就不符合辩证法。本文的分析表明,对于某些或某一特殊规律来说,人们可以根据它与相应事物的辩证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自主的选择。或者通过对新事物的设计,使体现在其中的特殊规律发挥现实的作用;或者通过对旧事物的改造,使与其相应的特殊规律失去作用。在这一方面,人们可以像改造自然事物那样大显身手。正如我们虽然无法从根本上消灭客观存在意义上的物质,但能够有条件地改变它的具体形态,创造新的物体,甚至物种那样。
回顾新中国50多年来的建设历程,堪称迂洄曲折,放眼当今世界,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要振兴我们古老的中华民族,我们要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我们要提高自己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就必须不断地增强在必然中夺取自由的能力。正确理解规律的实质,切实探求规律的发展性和系统性,有效的掌握和运用规律,将是实现上述愿望的重要保证。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