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阅读有关实践问题学术资料时的随感:
1、科学的实践观应以承认物质第一性、物质与精神之间存在辩证关系为前提;以探求、掌握客观规律为手段;以创造社会价值(包括个人的人生价值)为导向,以求得持续发展为目的。
2、对我们来说,人类诞生之前的自然风貌早已荡然无存,实践的拓展使原有的自然界面目全非,实践用累累硕果使整个世界焕然一新,实践所创造的一切连同它自身能够也应该成为科学考察的独立对象。不过,我们千万不可忘乎所以:实践毕竟未能改变所有客观事物都在辩证关系中存在、并按相应规律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最基本性状。不论过去、现在或将来,所有客观事物的上述两点决不会有任何改变,由它们所组成的物质的第一性地位不可能因实践而丧失,更不可能被实践取代。倒是实践的内容和方式,必须按物质本性相应改变,才能实现预期的目的。
3、实践作为高级的客观过程,涉及到自然、社会、思维活动内所有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建立以这些事物的受控、定向为依据;以实践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特性、作用为主要内容;能够更有效地改造世界的实践哲学确实必要,十分迫切。但我们千万不可以实践哲学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更不能将实践哲学凌驾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之上。毕竟,高级的客观过程不能完全取代所有的中级、低级客观过程。而且是事物普遍存在的辩证关系及其相应规律赋予实践以物质力量和能动精神,使实践能力逐步增强,而不是实践规定事物的辩证关系及其相应规律。物质不灭定律在相关的科学领域内的支配地位至今未被改变、取代,便是明证。
4、认识事物之间的辩证关系,掌握其内在规律,这才是发挥实践的能动作用,推进改革开放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关键。
5、科学的实践不应该为实践而实践,或将它仅看成与认识相关的封闭系统,而应该为着认识、运用相应事物的辩证性质和内在规律而反复进行验证、调整、深化。舍此,实践就难以真正的科学化。
6、人的能动性主要表现在他们能够认识、运用事物以及事物之间的辩证关系和相应规律,并且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愿望最终得到实现。